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年终奖数额超过某个临界点哪怕1元时,对应的纳税税率将提高一档,如从3%提高到10%。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出现纳税人的纳税额大幅增加,导致年终奖“多发少得”、实际收入不升反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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