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有工资,劳动者要离职的,是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及时结算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请求权。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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