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历史悠久,早在8000年前的氏族公社时期就有人类居住。清朝时属河南省怀庆府。1945年9月8日建立焦作市。1948年3月改为焦作县。1949年10月15日,改为焦作矿区,划归平原省新乡行政专员公署领导。1952年11月15日,平原省撤销,焦作矿区划归河南省新乡行政专员公署领导。1956年7月9日,改为焦作市,由河南省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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