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分工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女工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
《中国工会章程》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章程,于1988年10月28日中国工会第11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正通过。中国工会是中国***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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