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
总计:省级34个,地级333个,县级2862个。**目前有4个直辖市,283个地级市和374个县级市。台湾地区有6个“直辖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3个县级市,12个乡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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