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是“各省公务员考试”的简称。实际上,大部分省份都采取省、市、县、乡四级联考的方式,统一进行省公务员考试,这就是所谓的“省考”。
《公务员法 》第22条规定,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注意,北京、上海、重庆、天津是直辖市,属于省一级,因此它们的公务员考试是省考,而非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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