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出法随,是一种警告,是对于可能违反者的一种事先的公告与明示。
这个成语出现时间相当晚,出自清朝林则徐的《奉旨前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传牌稿》:“言出法随,各宜懔遵毋违。”
换句话说,在我国古代,从来没有言出法随这个词儿,只有一诺千金。而且一诺千金也不是来自什么真实事件,只是一句轻飘飘的马屁,不值钱的恭维话。
如果任何事做到言出法随,那就不需要强调一诺千金了,因为有法律替你监督,一旦违约,有严刑重罚等着他。这是法家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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